第八百九十三章 生意经(1 / 2)

孟世佳嗖嗖嗖又拿出来三串,不是三根竹签,每根竹签上各自有三颗糖葫芦,分别是草莓、小番茄和加了核桃仁的山楂。

“刚刚吃得纯山楂的好吃吗”

对面三个情不自禁的点头。

“就不想尝尝其它味道的”

胖伟他们怎么可能不想

“这次多少钱”他们感觉自己会被敲竹杠。

“上道这几个水果可比纯山楂的要讲究的多,我姐夫的刀工就值得涨价。”孟世佳边说边摇头晃脑的琢磨,到底要定价多少

他想来波大的,又怕把人给吓跑了。

“孟世佳,你别玩得过火了。”孟诗涵人都没出来,在百凤阁里念了一句。

孟世佳立刻道“不涨价,真是的,我是那种人吗”

胖伟他们三个立刻给了钱,抢过糖葫芦大口咀嚼。

“这个小番茄,一口咬上去,满嘴爆汁儿,和麦芽糖融合在一起,要口感有口感,要味道有味道,真的是太好吃了”

“我还是最喜欢这个山楂加核桃仁的,从来没想过原来新鲜的核桃仁和山楂的组合可以这么的令人心醉。”

“草莓糖葫芦绝对是王道,现在正是盛夏,松哥选出来的水果都是甜中带酸,汁水丰厚的”

“同样都是糖葫芦,为什么松哥做得如此与众不同”

“绝妙的刀工,让水果开花,糖浆渗透的更加深入,每一口吃起来都是果肉包裹着细密的麦芽糖碎,太好吃了。”

大志比他们更加幸福,作为正宗的华夏人,他是个拥有童年糖葫芦的人,糖葫芦代表着他童年美好记忆的部分。

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某个时期吃得糖葫芦最好吃。

但其实未必,记忆有时候会骗人,美好时光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。

大志成为社会人之后,也吃过糖葫芦,却很难再找回童年的那段美好记忆。

当杨松认出大志,又把那串糖葫芦递给他时,大志就已经晕晕乎乎了,咬上那串糖葫芦,大志瞬间回到了三十年前的某个冬日。

没错,他在夏天回到了童年时期的冬日。

那个时候,大志还只是平平无奇的小镇小胖子,好像是八岁。

刚换了新牙,家里人怕他一直胖下去,更怕他把新牙吃坏了,一丢丢的糖都不让大志吃。

哪怕是家里的白糖罐子,都要藏起来。

小胖子伤心难过,不弱小,但是很无助,整天琢磨着怎么吃到糖。

孩子有孩子的小办法。

自己收拾书包,自己叠被子,考试努力考双百

努力了一段时间后,小胖子真的拿到了双百,捧着奖状和小红花,如愿吃到了两根糖葫芦。

一串纯山楂的,一串山楂表面滚了密密麻麻瓜子仁儿。

那个冬天,小胖子啃着糖葫芦,一整个冬天都是甜蜜蜜的。

虽然过去很久了,小胖子依旧记得那个一次性豪气的啃两串糖葫芦的自己。

马上要过年了,家里有很多亲戚,很多人人都看着他吃糖葫芦,笑眯眯的说这小子有福气。

能吃能喝就是天下最大的福气。

大志的爷爷也很得意“那是,我的金孙”

他的爸爸妈妈让他慢点吃,就连堂哥堂姐也说绝对不抢他的糖葫芦。

等他吃完了,奶奶拿着热毛巾给他洗脸擦手。

八岁多的大志吃了两串糖葫芦,又被人来来回回的夸赞,快乐的都要飞起来了。

那一天真的是太美好了,一直藏在他的心底,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怀念。

后来,爷爷奶奶与世长辞,父母也离婚了,大志跟着妈妈,和堂哥堂姐好多年没见过。

妈妈对他很好,只是后来又有了新的家庭,他也长大了,去了异乡读大学、找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