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那男子手刚抬起,就被林寻一把攥住,掌指发力,直接扭断了对方手腕。
就看见那男子抬起的手掌一松,一个细小的刀片泛着寒光,坠落在地,发出叮当一声响。
男子吃痛,刚要惨叫就被林寻一掌拍晕,身躯直接瘫软,倒在那污水横流的道路旁边。
自始至终,一切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,干脆利落,瞬息便落下帷幕。
林寻仿佛早已习惯这种事,神色自然从容,抬步朝前行去。
在林寻离开没多久,那一处巷子拐口处再次出现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。
当看见那晕厥在地上的那男子时,其中一个胖子不禁幸灾乐祸笑道:“这是第几个了?”
另一人掐指头算道:“那位小爷是七天前住进来的,算起来,这已经是栽在他手中的第十九人了。”
“哈哈,这烂头张以往也是个机灵人物,今天却不开眼,居然打上了这位小爷的主意,难道他不知道蛇老大是怎么死的?”
“这就叫有眼无珠,如今这片区域中,谁不知道巷子深处的四十九号院子里,来了一位手段狠辣,杀人不眨眼的小爷?”
“好了,咱们也该行动了。”
说着,这两人就俯身在那被叫做“烂头张”的男子身上一阵摸索,搜刮到了十多枚铜币,然后喜滋滋离开。
……
巷子深处四十九号院,林寻推门而入。
轰!
一道拳风破空而至,透着一股恐怖的气势,砸得空气都爆碎飞溅,发出沉闷的炸响。
林寻动也不动,神色无奈道:“是我。”
顿时,拳风收敛,一切恢复平静,夏至那幼小窍柔的身影已出现在眼前。
“我知道是你,若是其他人早死了。”夏至走上前,动作自然的从林寻手中接过一杯“云香果浆”,转身离开。
林寻笑着耸了耸肩,跟着走了进去。
这处庭院不大,院子中央有一株大槐树,树冠如伞,蓊郁成荫。另一侧则是两间住宅和一个厨房,经过彻底清扫之后,倒也颇为清幽整洁。
房间中,一支南灵香烛点燃,烛火明亮,还散发出一丝丝令人心静的淡香。
林寻坐在书桌前,一边翻看买来的书籍,夏至则安安静静坐在一侧的凳子上,小嘴轻啜着杯子中的“云香果浆”。
七天前,两人来到了东临城,只是在寻觅住处的时候却发现,凭借林寻身上携带的三百枚银币,竟是无法在城中租赁到一处环境不错的住处,而住在客栈中不止花费巨大,且人多眼杂,不适合长久居住。
无奈之下,林寻也只能在这“平民区”中租赁了这座院子,房租出奇的便宜,一年才不过三十枚银币。
只是经过七天的居住,林寻这才终於明白为何房租会这么便宜了,因为这片地方太混乱,鱼龙混杂,什么下三滥的人物都有。
前来第一天,就有一个绰号“蛇头”的男子领着一帮地痞无赖上门征收保护费。
第二天,林寻出门购买生活物品,当返回家时,就看见院子里躺着三具死屍,一问夏至,原来是三个入室偷盗的贼人。
第三天,林寻在街巷中被早已埋伏好的一群人堵住,欲要抢劫他。
第四天,林寻碰到了一群凶徒试图抢劫一名女子,立刻上前搭救,但结果是,那女子和那群凶徒是一伙的。
第五天……
总之,在林寻搬来居住的短短七天中,什么盗贼、流氓、无赖、凶徒都像嗅到血腥的野狗似的纷纷出没。
那些人的下场当然凄惨无比,甚至不少都已彻底消失在人间,可林寻却很清楚,若天天都和这些鸡鸣狗盗之辈打交道,难保会出现什么差池。
最重要的是,他身边还有一个夏至,他可不希望小丫头在这肮脏险恶的环境中长大。
至於原因,很简单,因为林寻就是在矿山牢狱的黑暗环境中长大,自幼见多了残忍、谲诈、血腥、狠辣的阴暗伎俩,也见多了穷凶极恶,双手沾满血腥的凶人。
和这些凶人一比,那些盘踞在这片“平民区”中的地痞流氓简直纯洁的像一朵白莲花,乖巧的像个不懂事的雏儿,毫无威慑可言。
林寻知道, 若当年没有鹿先生,自己自幼被这种环境感染,只怕也会沉沦在黑暗道路上,变得毫无人性。
有鉴於此,林寻自然不会让夏至生活在这种污浊黑暗的环境中。
不过想要搬迁,就需要一笔巨额金钱,这对林寻而言暂时还无法办到。
所以现如今,林寻最关心的倒不是如何通过“府试”,而是如何……赚钱!
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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