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
《三十六计》曰:走为上策。
我果断麻溜地把陈深生拉硬拽走了。
我和小旗吃鸡的时候正好说到这件事, 她很奇怪我那天的表现, 已经准备好和我促膝长谈不醉不归, 结果我一杯红酒还没下肚呢,就卷舖盖走人了。
我:「因为那个张临, 是我高中的前男友。」
小旗:「...」
我:「所以, 我能活到现在都不错了。」
小旗:「那我哥知道吗?」
我:「他那个脑筋, 想不知道都难。」
小旗:「也对...我等等打个电话给张临,问问他现在还好吗...」
...
我心想:应该过的不太好。
我寻思着哪天忽悠陈深去打个耳洞, 因为我从很多小说和漫画里总结出一个道理, 戴了耳钉的男人都会变帅, 很man, 会很有男人味。
陈深打了一定很好看。
晚上睡觉得时候,陈深左侧睡, 背对着我, 我挪了挪位置,和他靠近一点, 用手摸摸他的耳垂,软软的,像棉花糖,在上面开个洞一定很好看。
我已经向他表示过我的想法了, 可惜他好像不怎么有兴趣。
我想:死缠烂打是好政策。
他没动, 喑哑的声音警告我:「你想都别想。」
我:「打左边好看点,别人都爱打左边的耳洞。」
他:「我要睡觉了。」
我:「我今天看了一款耳钻,我觉得与你的气质太配了, 我买了,你戴着让我看看。」
他:「把你的猪蹄拿走。」
我嘿了一声,坐起来:「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呢?」
他掖了掖被角:「你明天不用上班吗?」
我:「别转移话题。」别说,我明天还真不用去公司。
他拉我一把,把我的脑袋摁在怀里,我听见他的声音从遥远的胸膛里传来:「可是我要,这事明天再说。」
我闻着他身上的香味,脑海里自动把这句话转化为:这件事我答应了。
第二天,我又与他说这句话。
他说:「我什么时候答应了。」
我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口草莓酱,满满当当地涂遍整块吐司,鼻尖都是草莓的香味,听了这句话,我扔下勺子,说:
「你昨晚自己说的,食言可不是你的风格。」
他用方巾抆抆自己的嘴,然后伸过手,捏了捏我的脸:「我的记性可比你好得多。」
我恶向胆边生,说:「那你就是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,连为我迁就一下都不成。」
他哭笑不得:「谁跟你说打个耳钉就是迁就了?」
我:「我说是就是。」
他:「我不喜欢打耳钉。」
我闭嘴了,因为一旦他这么说,就表示,他真的很讨厌做这件事。
狠狠地咬了一口吐司,酱爆在脸上,我用舌头舔掉甜甜的草莓。
心想:草莓酱都比你会讨我开心。
很快这件事就被我抛在脑后,他又出去出差了,三姑六婆家的小妹来我家里玩,她抱着小花不爱放手。
她一边捋着小花的狗毛,一边好奇地说:「姐姐,我爸妈都说你男朋友很好看,我也觉得特好看。」